2006-4-226:34:00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日前,年仅17岁的蒋某坐在海南琼中法院的被告席上,因其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提起公诉。因案发时蒋某未满18岁,法院不公开审理。
今年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琼中湾岭镇。 在山村一栋新房里记者见到22岁的新娘黄某。黄某告诉记者,2005年12月8日,她与男友举行婚礼,受害人李某是新郎的外甥女,也是黄某的好朋友,伴娘李某穿得非常漂亮,引来众人目光。因敬酒的人多,伴娘李某替新娘喝了不少酒,很多年青人争先与伴娘喝酒。李某那天真是喝多了,酒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12点以后。后来丈夫的两位亲戚将李某扶到李某的大舅陈老大家。
19岁的李某身材苗条,非常清秀,谈起自己遭猥亵之事,李某痛苦地说简直是一场恶梦。李某说,当天发生的事情,她一点也不清楚,因酒喝得太多,她被扶到大舅家,当时是舅妈为她洗的澡,睡在床上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陈老大对记者说,当晚12点,他回到家后,发现本村的蒋某及陈某从李某睡觉的房里走出来。就问两人为什么这么晚了不回家睡觉。当时,蒋、陈二人很慌张,没说什么就走了。第二天,家人向乌石派出所报了案。
记者在琼中看守所见到蒋某。蒋某说,自己不知猥亵是犯罪。案发当晚,他喝了很多酒,当酒喝到11点多时,陈某跟他说,漂亮伴娘在陈老大家里睡觉,去找伴娘玩玩。蒋某同意,回家拿了手电筒。两人来到陈老大家里时,发现李某一个人睡在里间的床上。蒋某将房门关上,陈某让蒋某将灯关掉……蒋某说,时间约有40多分钟。
强制猥亵妇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