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4月22日讯 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本报昨日报道此次转企改制启动的新闻后,许多读者拨打电话询问相关事宜。问题主要集中在改制具体范围和改制后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发放等方面。
转企改制目的
有关部门指出,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省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目的是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转企改制的范围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是指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机构;以接待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工程建设(维修)、产品设计、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工交环卫等服务机构;剧场、会展中心、展览馆、旅行社等经营性机构;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林场等经营型机构;各类俱乐部、新闻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经营机构;其他需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5
年内退休人员的补贴
转制后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皖政办〔2002〕3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事业单位办法计发退休金的,加发补贴。补贴基数为转制时当地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与本人按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之间的差额,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
自转制之日起第一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90%%;第二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70%%;第三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50%%;第四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30%%;第五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10%%。如按皖政办〔2002〕3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加发补贴之和,高于转制时按原事业单位办法计算退休金的,按原事业单位办法计算的退休金标准执行。从转制之日起第六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加发补贴。自转制日起5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其加发补贴的基数,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核定并记录备案,退休时按照规定比例计发补贴。转制前已经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转制时改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原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后建立的个人账户。
养老缴费基数确定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本人在职时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予退休,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皖政办〔2002〕30号文件规定,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涉及的本人缴费工资,取职工本人1993年至退休上年的工资数据。
1993年至转制上年的本人缴费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中的固定部分、按照规定比例发给的津贴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并已经实际领取的补贴之和确定。转制当年至退休上年各年度本人缴费工资,按照本人实际缴费工资确定;涉及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皖政办〔2002〕30号文件所附1993年至200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标准)工资及以后各年度省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转制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含加发补贴)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转企改制的形式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选择与其相适应的转企改制形式。先售后股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以净资产计价出售给单位职工。在职工购买存量资产的同时,鼓励职工自愿增资入股。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做增量投入。对净资产额较大,职工难以一次性认购的,可采取分期付款和买、租、股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职工不能全额认购的,允许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鼓励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兼并重组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或由主管部门与兼并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法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兼并方出资收购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实行整体式兼并。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跨系统进行。停业破产对无力正常运转且难以实行重组的单位,采取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停业注销的办法,实施自行解体。对严重亏损、债务沉重和无力清偿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
除以上三种主要形式外,有条件的也可采取组建集团、合资(合作)等其他形式实施转企改制。(张春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