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3日讯价值二千多元的洗衣机竟然洗不干净衣服,消费者宋某遂将厂家投诉至消协,日前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终将原机退货,并支付多出的差价购买了新洗衣机。
宋先生于2005年11月13日在开发区某商场购买了松下某型号全自动洗衣机,价值2290元。 回家后发现衣服洗不干净,售后服务人员解释说是因为操作不当,并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操作。宋某按其所说正确操作后还是洗不干净。厂家称该洗衣机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标准,衣服洗不净不是他们的责任。
宋某遂投诉至开发区消协,经落实,消协要求松下厂家提交该品牌型号洗衣机有关质量方面的企业标准,并依据该标准对该产品封样,三方共同到质监局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确属质量问题,商家按《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随后厂家提交了该洗衣机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通知商家同意给予消费者退货。商场在征得宋某的意见后,为其调换了价值3850元的其他品牌的洗衣机,差价部分由宋某承担。
消费提醒:上述案例提醒消费者,所购物品有质量问题时,可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的第九条和第十条,掌握最佳维权时效,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九条“产品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