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编制、名称和预算管理等均在调整之列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将对省属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
此次清理调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对事业单位承担工作职能的清理,分类对事业机构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清理调整按照全面清理与个别调整试点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省级各部门须在6月底前将清理调整内容报省编办。省经济委员会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将进行调整试点,试点工作年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