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23日电
(记者石新荣)贵州省政府日前就金沙县政府违法行政从而引发“驾校风波”予以通报批评,这是贵州省政府首次对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执法监督权进行通报。
据介绍,2005年7月19日,何某某等人向金沙县运管所申办一所驾校,县运管所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准许。
不久后,金沙县境内的另一所驾校因不服县运管所的此项行政许可,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予以受理,并将新驾校列为该案第三人。
根据投诉,贵州省政府法制办两次致函金沙县政府指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属没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县运管所的行政许可行为对原有驾校不产生任何约束和侵害,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终止审理。
然而,金沙县政府以种种理由未予终止,并撤销了县运管所的行政许可决定。新驾校已招收的300多名学员中已培训完毕等待考试的部分学员,因无法参加考试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贵州省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到金沙县进行调查督办,2005年12月7日,毕节地区行署依法纠正了金沙县政府错误的行政行为。
通报认为,金沙县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