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或者实行包费制。”这是《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作出的一条明确规定。
(《北京晨报》4月23日报道)“垄断福利”是对公共福利的一种掠夺和侵占———资源被当成一种福利无偿发放给少数人,这些成本会一一转嫁在大众头上。 从这个角度看,安徽省出台相关法规禁止“垄断福利”,值得肯定和赞赏。然而,笔者却担忧,当前这些行业企业仍然处于一种垄断或者“准垄断”经营的地位,在卖方市场主导的经营格局下,“垄断福利”的禁令会落实到实处、并由此促进公共福利的回归和提升吗?这种担忧不是没来由的。在计划经济体制和长期垄断经营的背景下,众多能源行业企业借助垄断的地位,始终表现出一副强权面孔———这边叫喊亏损要求涨价,那边又滥发“垄断福利”,肆意支配公共资源产品。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显性存在的“垄断福利”被禁止,他们会改以另外一种隐性方式继续对公共福利进行变相侵占。比如,由产品福利发放转为货币化发放,不再让员工免费享用产品了,改为福利补助如何?企业利润的大量福利性支出,势必加大企业运行的成本,而这种成本最终还是会体现在价格上。而且,由于体制的庇佑和垄断经营,能源垄断行业企业的管理体制普遍陈旧落后,在生产和经营等环节中,产品的浪费和流失现象是非常严重的。比如,由于管理体制的弊端重重,不但企业员工享受“垄断福利”,他们的众多亲属也在间接享受免费的公共产品。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即便有“垄断福利”禁令,该免费享用的可能还会免费享用,只不过不再“公开化”就是了。“垄断福利”只是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垄断行业的积弊。而如果垄断不破,“垄断福利”就难禁。现在的问题是,应该尽快在这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降低资源市场的准入门槛,吸引社会资金甚至外资参与到资源市场的运营中来,打破现有的垄断经营的格局。从这个角度看,禁止“垄断福利”仅仅是破了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