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前日表示,大学生零工资就业,严格来说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2006年,我国将有463万名大学毕业生走出校园,进入就业市场。
“但严格来说,不要报酬的工作,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信春鹰解释说,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一般劳动关系,适用于所有的劳动者,并非专门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在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定义中,有一个重要要素就是报酬。信春鹰提醒正在求职的大学生,要了解我国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权利,并维护法律的尊严。(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