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超速超载大货车将高速路上的行人撞倒后,该行人又被另外的车撞死,车主赔偿死者家属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但被拒绝,车主起诉保险公司。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驳回大货车车主的起诉。
2005年9月1日,搞运输工作的张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的车超速超载,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故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