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十里铺派出所接到多起收破烂者被抢夺的案件。民警经过多日摸排走访,4月16日凌晨,将两个正在对一收破烂者实施抢夺的少年抓获,接着又挖出另外两名抢夺者。经过审查,民警了解到,几名涉嫌抢夺者的年龄均在14岁以下。 4月23日记者了解到,面对四名不满14岁的嫌疑犯,民警在破获抢夺案件后忧心忡忡。
正在抢夺被抓获
4月16日凌晨1时许,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十里铺派出所的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十里铺东方大市场两少年正在对一收破烂的老汉进行抢夺,民警立即将两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在审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两个少年和其同伙曾在十里铺附近实施了多起抢夺。
两嫌疑人一个叫小飞(化名),另外一个叫小刚(化名),年龄都在14岁以下,均是在十里铺居住的暂住人口,已经辍学在家无事可做。经过民警调查,和小刚、小飞一起的还有两个小孩,也是未满14岁。他们四人经常一起实施抢夺。经过民警调查,四名少年年龄都在14岁以下。民警根据他们的交代已经落实了4件抢夺案,还有10余件无法落实。
专抢收破烂者
据小飞交代,今年1月份一天下午,他和小刚从网吧出来后,在张一村附近一垃圾堆旁,碰到一个收破烂的老汉。他们顿时产生了向对方要钱的念头。没想到,那个老汉说没有钱。小刚就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在老汉身上打了两下。最后,老汉就从身上掏出了一把零钱,他们拿了一张5元钱,就马上走开了,用抢来的钱买了一包香烟。
3月份,他和小刚还有另外一个同伙,从网吧出来后,经过张一村时,在路旁随手捡了一个空瓶子。三人商议用这个瓶子钓鱼(引来收破烂的)。小刚说,前面就有一个收破烂的老汉。他们三人过去后,他和小刚帮忙,另外一个少年抢了该收破烂的老汉50元钱后逃跑。4月3日,他和小刚、还有一个同伙,一起抢了一个摩的司机10余元钱后逃跑,将抢来的钱全用于上网。4月份,他和小刚又对一个收破烂的实施了抢夺,但是没有抢到钱。
家庭环境令人忧
民警将两名涉嫌抢夺者抓获后,为了核实其真实年龄,立即展开调查。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小飞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小刚的爸爸和妈妈关系长期不和睦。两少年的家庭都来自农村,双方父母的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因为家庭原因,他们两个上完小学就辍学了。辍学后,他们整天在家无所事事,大人也没有时间对其加强管教。他们就经常和别的孩子一起在十里铺附近到处闲逛。当民警将他们两个涉嫌抢夺的犯罪事实告诉双方家长的时候,小刚的母亲立即赶到十里铺派出所将他带回,并不断地向民警道歉。而小飞的家人则称,孩子的事情他们大人管不了。民警喜欢怎么办就怎么办。
在他们两个所毕业的小学,民警了解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一名老师说,他们两个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在老师的印象中都是十分乖的孩子。从来没有和别的孩子打过架,平时学习也比较认真。走到现在这个地步,他们的老师都很震惊。
问题少年令人痛心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十里铺派出所教导员蒋安平告诉记者,他在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面对两名涉嫌抢夺的孩子感到很痛心。民警在破获这起涉嫌抢夺的案件中,发现这四个涉案的嫌疑人都是未满14岁的孩子!他们所抢夺的对象都是一些收破烂的,证明他们还是比较怕事。
毕竟这几个孩子还太小,虽然从法律上来讲,未满14岁不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他们回去后,双方家庭再不采取措施,他们肯定会再次聚集在一起。有了这次被抓又被放的经历,他们的胆子可能会越来越大。也许有一天,他们会犯更大的错误,对社会的危害也会更大。对此,民警都非常担忧。希望对未成年犯罪少年有个更好的解决办法。
应加强孩子的教育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陕西省洪振律师事务所的周文海律师说,从法律上讲,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从犯罪动机来看,许多未成年人都是因为一时冲动、讲哥们义气而走上犯罪道路。未年人犯罪作为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随着犯罪的低龄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犯了抓,抓了再放,容易让这部分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概念,就是他还不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犯了罪刑法也不能怎么样,甚至还出现了作案就要在14岁以前去做的可怕想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除加强法制教育外,加强心理素质教育也很关键。同时孩子的家庭、所在的社区、亲戚都应该肩负起教育孩子的义务,从而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实习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