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各单位公车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及非政法机关单位擅自使用警车警牌、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现象,织金县近日起全面清理整顿警车警牌和启用“公务车”标识。
该县规定,除政法机关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律不得使用警车警牌。 原以政法机关名义购买落户为警车警牌,实际为非政法机关使用的车辆,须将车辆的车型、警车号码报送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4月底前自行过户为地方车辆牌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车辆不得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救护、抢险等特殊车辆必须持证安装使用,对原已安装办理警灯、警报器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近期内到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领取“公务车”标识,并附带本单位所有车辆的车型及车牌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清理整顿警车警牌和启用“公务车”标识的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县纪委将组织人员对清理整顿警车警牌和张贴“公务车”标识以及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追究。
作者:李永风 陈淼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