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4日威海讯日前,威海市出台了多家使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多家使用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据了解,办法所称多家使用建筑,是指由两个以上使用人使用的建筑,但不包括居民住宅。 办法还规定,应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局部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并派专人监护,保证消防安全。同时,公共场所在营业或者开放期间禁止动火施工。严禁下列3种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成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