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债务类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有些债务人采取分期给付的方式,手续繁琐复杂,还容易因款项发放不及时造成当事人不满。
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改进执行款收缴发放方式,规范执行行为,南开区法院积极改善了工作方式,操作程序为:凡债务类执行案件,都可办理“人民法院案件专项账户”,工商银行收到由法院执行庭开出的“执行案件开户存款凭证”后,即为案件当事人建立个人账户,该账户同时面向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只能办理存款手续,申请人通过银行的结算卡和设定的密码可以办理取款手续。
记者谭然通讯员郭儒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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