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2005年,老画家李万增为完成画集《伟人、名人与黔东南》从剑河赶赴凯里查资料,返回时遭遇车祸负伤,至今还躺在医院。因为车祸延误了作品面世时间,老李要求赔付他4万元的“精神文化生产补偿费”等,。 但凯运总公司认为此要求于法无据而拒绝接受。
据介绍,今年73岁的李万增是国家级美术家、文艺家。2005年,为保存史料,并向黔东南州50年大庆献礼,他决定出版重大题材书著《伟人、名人与黔东南》等。
当年6月22日,李万增专程从剑河赶来凯里四一八医院为画集收集资料。6月23日中午返回时,在台江县台盘遭遇车祸,多处受伤。治疗期间,医生又在其身上查出了脑梗塞、脑萎缩等症状,据称是车祸伤害留下的“后遗症”。
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时,老李最后决定索赔16万元,其中4万是“精神文化生产补偿费”等。他说,车祸前,作品资料已备齐,40幅作品有13幅已完成,如果面世时间没有延误,那它作为作品的价值已“凸现”。
此外,这些年,他每年都有作品面世,年平均收入数万元,这些都是正当收入,因受伤不能获得,应予赔偿。“其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我的这些索赔是不过分的。”老李说。
但是,凯运总公司认为老李的提法找不到依据而断然拒绝。该公司安全科一接待人员说,在人身损害中的误工赔偿方面,只针对工资收入而言,老李是退休人员,在其发生车祸后,工资照领,他的索赔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于法无据。
“‘精神文化生产补偿’的提法还是‘新东西’,在目前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相关的规定,”贵州天合律师事务所的任明胜律师说,我国目前的法律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视具体情况而言有残疾补偿费、死亡补偿费、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而没有“精神文化生产补偿费”这一项目。我国目前的法律只支持直接的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或者可能产生的收入不予支持。
目前,关于对李万增的赔偿一事,已经引起了黔东南州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视,此事正在协调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