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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萧桂森
赖洪郁
本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吕强摄影报道)据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透露,一个在高州市泗水镇等地横行乡里、作恶长达10年之久的涉黑犯罪团伙,4月20日已在当地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其中主犯之一赖洪郁当日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而另两名主犯萧桂森、萧亚进父子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同案的被告人亦分别依其犯罪情节受到了惩处。
据指控,从1990年至2001年间,高州市泗水镇仙塘村委会叶五村农民萧桂森伙同儿子萧亚进、堂弟萧桂彬、堂侄萧炳华和同村邻居赖洪郁、叶寿文、钟秋、林国兴等十几人,在茂名高州市泗水、根子、分界等地多次作恶行凶,犯下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赌博、重婚罪六宗罪案。2001年至2002年,该团伙成员先后被当地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罪案实录
恶行累累令人发指
第一宗罪:故意杀人2001年1月,罪犯萧桂森、萧桂超(另案处理)因赌场的赌客、赌债等问题与高州泗水镇凤塘村委会渡一村的卢培伟产生矛盾。同年2月21日晚11时许,萧桂超、萧亚进等人获知卢培伟与赖培钦等人正在某处跳舞,便与赖洪郁、赖荣(另案处理)一起策划杀死卢培伟。四人到萧桂森的旧屋取来两支来复枪及两把菜刀,在卢培伟回家必经路口附近埋伏。
次日凌晨2时30分许,当卢培伟、赖培钦等人路经该路口时,赖洪郁持枪对准卢培伟的左肩部开了一枪,随后赖洪郁与萧桂超二人又持枪对卢培伟的膝部连开数枪,萧亚进则持菜刀朝卢培伟的右手前臂猛砍,斩断卢的右手掌,之后四人开车逃离现场。卢培伟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第二宗罪:故意伤害
1990年2月5日下午,陈光明与苏广清、苏广文、李佐勇、何子成等人向萧桂森追讨欠款,萧桂森即组织叶寿文、萧桂彬和萧桂超、萧桂兴、钟天河(3人均在逃)等20多人,持铁砂枪、刀、棍等凶器围攻陈光明、苏广清、何子成等人。萧桂森、叶寿文等人朝陈光明、苏广清等开枪,并将陈光明捉住拉到仙塘村委会绑在屋柱上,用菜刀将陈光明的左脚筋斩断,并刺伤双眼角,再用铁棍将陈的左手臂打致骨折,又将何子成、苏广清两人的脚打致骨折,并用小刀刺伤双眼角。
第三宗罪:抢劫
1993年3月29日中午11时许,罪犯萧桂森组织赖洪郁、叶寿文、萧桂彬、萧炳华及钟周祥、赖周生(在逃)等人,持枪乘摩托车窜到廖永清果园山脚,开枪恐吓并殴打前来承包荔枝种植的廖振华、何金旋及廖永清,将三人打伤,抢去廖、何两人的承包款人民币3.1万多元。同年9月27日,罪犯林国兴、赖洪郁及赖洪胜、林国强、林继武(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窜到何伯谓的工地,采取殴打、恐吓、搜身的手段当场从何伯谓的身上抢走人民币360元。1997年7月29日晚,罪犯萧桂森伙同李涛、谢亚奇、黄亚和等人赌博,萧桂森输钱给李涛后,在李涛等人离开时,萧桂森及萧桂超、萧亚才(均另案处理)等人取来几支来复枪开枪恐吓李涛等人,并抢去李涛人民币4.8万元。
第四宗罪:敲诈勒索
1993年8月的一天,罪犯林国兴同其弟林国强(另案处理)窜到东莞虎门镇何伯谓承包的建筑工地,采取恐吓的手段勒索何伯谓。次日,林国兴和林国强从何伯谓处勒索到人民币1900元。1993年7月3日,罪犯萧桂森以苏锡芬、苏锡才、林火秀三人欺负其亲戚为由,带领赖洪郁、林国兴及林国强、赖洪胜(均另案处理)等人窜到高州根子镇高田管理区,恐吓、殴打苏锡才索要人民币3500元;次日,苏锡才借到人民币3400元经他人转交给萧桂森。同年7月5日,萧桂森带领赖洪郁、林国兴等人窜到高州泗水洪尤管理区塘胡村,恐吓、殴打林火秀索要人民币2000元。2000年9月至12月间,罪犯萧桂森指使赖洪郁、萧炳周伙同赖桂兴(另案处理)等人窜到高州市泗水镇林丰村委会向阳村,以林亚华提高北运菜收购价格为由,殴打并勒索林亚华人民币3万元。事后,林亚华通过他人将人民币1000元交给萧桂森。(来源:广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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