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文实习生马海霞)有正规的从事户外广告的手续,“城管”人员却不由分说硬定义该活动为违法活动。当被处罚者要求他们出示证件时,却又遭到其拒绝。昨日,在吉祥村十字北侧秋林公司前布置户外广告的一家公司莫名奇妙地被一群“城管”处罚。
据该广告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昨日上午9点多,工作人员在吉祥村十字北秋林公司门前的广场上布置做户外广告用的氢气球时,有三个人突然从一辆印有“城管执法”字样的客货两用车上下来,不由分说便制止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布置户外广告。当工作人员声明其具有合法的手续时,身着便装自称“城管执法人员”的男子根本不予理睬,表示广告公司是在违法做广告,同时强行放掉氢气球的气,欲没收氢气球。“大约9点半的时候,我们正僵持着,这时又开来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从车上下来一个穿城管制服的人,他看了公司的证明后,说是要检查,要求我们把气球撤掉。”对于这位“执法人员”的要求大家认为不合理,于是要求他出示证件,但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广告公司的保安给市城管执法监督部门打电话进行了投诉。大约一个半小时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督察大队杨新文大队长赶到现场。杨队长仔细察看了该广告公司出示的各种从事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表示该手续合法。在详细询问并记录了上午发生的事情后,杨队长表示将对上午发生的事情在城管内部进行彻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