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初中生,因在学校里抽烟,引发大火,被检察机关公诉。
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昨已立案。
检察机关诉称,去年5月8日下午1点左右,小刘在学校6楼抽烟,因害怕被人发现,将未熄灭烟头塞进楼梯拐角处消防橱内,致使消防水带被点燃。
之后,小刘又到一楼堆放有海绵等易燃物品的楼梯间,再次抽烟,依旧把烟头随手丢弃,致使海绵垫被点燃,引发大火。学校的师生发现后把火扑灭。
小刘称其有癫痫病史,但在案发附近一段时间内没发病,目前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