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惊魂案真相大白
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本报讯
11日,佳木斯市站前汇宾客运广场内发生一起安放爆炸装置,勒索长途客车车主钱财的恶性案件。案发48小时后,佳木斯市警方在七台河市将犯罪嫌疑人冯志刚、王林媛抓获。 日前,案情浮出水面。
敲诈勒索电话突至
11日10时许,一辆由勃利县开来的大客车驶进佳木斯客运广场,旅客下车后,两名客车服务员清扫车厢。10时10分,突然,一个陌生电话打进客车女售票员的手机:“我已经在你的大客车上安装了2枚炸弹,25分钟之内给我的账户上汇进3000元钱,不许报案,不然我就引爆……”
这时,客车乘务人员发现客车左侧后三排和右侧后二排座位下各放着一个装着物品的小塑料袋,车上的人马上意识到:这两个塑料包内装的可能就是打电话人说的“炸弹”。一名服务员飞快地跑下车到附近汇宾饭店二楼的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站前治安派出所报案。该派出所一面打电话向上级汇报,一面快速组织本所警力前往现场维持秩序。
启动反恐应急预案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公安干警发现两包“疑似爆炸”物品,该物品用塑料包着,里面是两个半尺多见方的硬盒装置物。
接到报警后,佳木斯市公安局迅速排爆、侦破案件。各警种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紧急采取现场戒严、交通管制、疏散群众等工作措施,并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研究制订排爆方案。
排爆人员上车做勘察,经分析是遥控引爆的爆炸物。现场指挥部决定根据爆炸现场处置原则,进行殉爆。排爆人员身穿防弹背心、蒙裹防爆毯,就地取材将爆炸装置取出。
11时40分,一枚爆炸装置从车内成功取出;12时20分,另一枚爆炸装置从车内成功取出。12时35分,第一枚白铁罐爆炸装置一声巨响,殉爆成功。但另一枚炸弹的体积较大,估计装药量比第一枚大得多。为了不出现险情,指挥部决定第二枚爆炸装置在驻军某部专家和民爆公司人员协助下进行殉爆。12时58分,随着一声巨响,另一枚爆炸装置被成功殉爆就地销毁。
抓捕犯罪嫌疑人
此案发生后,警方对现场进行反复细致勘查,对当天大客车上35名乘客进行了逐个定位。了解到当天7时40分在勃利县大修厂附近上车的一男子有作案嫌疑。
经调查,该男子是七台河市人冯志刚,他和勃利县人王林媛关系暧昧,并了解到4月10日8时50分左右,王林媛在某农行办理了信用卡。最终,警方确定冯志刚和王林媛为本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4月13日11时,追捕分队在七台河警方的配合下,准确地发现了冯志刚和王林媛的行踪:二人在七台河车站广场即将开往牡丹江的一辆长途卧铺客车上。侦查人员迅速上车,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很快就辨认出两名犯罪嫌疑人。至此,犯罪嫌疑人冯志刚,及其女友王林媛落网。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冯志刚、王林媛供认:2006年因做白铁生意赔钱,铁匠铺资金周转困难,二人预谋制造爆炸装置勒索他人钱财。于是,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冯志刚先后制作了两枚爆炸装置,王林媛烫了头发,做好伪装后,用假身份证到某县农行办理作案用卡。
4月11日8时许,冯志刚让王林媛在另一处等候,自己拎着两枚爆炸装置坐到由勃利县开往佳木斯市大客车的最后一排,乘人不备,用脚将两枚爆炸装置分别踢到右排倒数第二座下和左排倒数第三座下。大客车到达佳木斯市后,冯志刚便按大客车联络卡上电话号码打来电话,恐吓大客车售票员,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案发后,冯因害怕罪行败露,便于当日14时逃回七台河市,与王林媛联系后准备出逃。没想到,他们刚上车就被警方捕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志刚、王林媛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贺东旭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