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出台,5月1日开始执行。新标准将根据事故受害者从事行业及其所在地的平均收入为标准,核算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数额。
据介绍,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