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海 实习生 李志峰
一个个体户的“阳光心情”
日前,足兴文具店女老板张雪梅一脸笑容地走出大足县龙岗工商所,嘴里还哼着歌。
“张老板,你这是遇到什么喜事了啊?”迎面来的另外一个个体户陈琳问道。
“哪有什么喜事,我是来缴个管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张雪梅回答。
“以前人家到你们店里收时,你都是拖着不缴;现在要自己来缴了,你反倒积极了啊!”陈琳一边与张雪梅调笑,一边往龙岗工商所的办事大厅走。
张雪梅告诉记者,以前收费不公开,根本不知道工商所在按什么标准收,收的钱又到哪儿去了,心中很不踏实,所以也就经常拖着不缴。“如今,工商所的收费办法让我们的钱缴得明明白白,虽然要多跑点路,但心里亮堂了,心情也就好了。”
“阳光收费”充满阳光
大足工商局究竟出了什么招,能让个体工商户高高兴兴地来缴费呢?大足工商局局长杨心健的答案是4个字:“阳光收费”。
杨心健告诉记者,个管费的收取一直是工商部门的一道大难题。几年前,由于收费随意,有收人情费、乱收费等不良现象存在,一些基层工商所的工商执法人员曾经和个体工商户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过双方大打出手的事件。
在杨心健的倡导下,大足工商局从2003年开始实施全新的个管费征缴机制———这就是他所说的“阳光收费”。
所谓“阳光收费”,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构建个体工商户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对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这套收费机制的核心,是利用个管费收费管理平台,将个管费的收取及管理细分为“核、缴、催、查”4个环节。
“核”,即依法据实核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具体过程是:每年12月,工商所巡查人员依据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与收费标准,提出核费意见,由所里专门成立的核费小组,开会集体确定每一户个体工商户次年应缴费数额。之后,巡查人员根据核费小组核定的应收费数额,填写《缴费通知书》,逐一送达个体工商户手中,并由个体工商户在《缴费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所里再根据《缴费通知书》存根联,将核费信息录入计算机。
“缴”,指个体工商户根据核定的应缴费数额,一律自行到工商所缴纳管理费。
“催”,对未按时到工商所缴纳个管费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催缴。
“查”,对经过催缴而未按期缴纳管理费的个体工商户依法进行查处。
在整个收费机制中,不论是收费的依据、标准,还是核费、缴费的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个体工商户不仅可以查询自己的核费、缴费信息,也可以查询其他个体工商户的核费、缴费信息,监督每一个环节的运行情况。
“阳光收费”带来良性循环
“阳光收费”的推行,让大足的个体工商户切实感受到了一片“艳阳天”。
大足县个体工商户韦用学认为,“阳光收费”使工商部门对个体户的收费行为有了监督,打消了个体户的疑虑,缴费自然自觉了。
同时,“阳光收费”也有效解决了过去人工、资质管理家底不清、情况不明、随意定费、收人情费等造成的“跑、冒、滴、漏”问题。杨心健向记者透露,去年大足全县个管费缴费率达到了99.75%,比推行“阳光收费”前的2003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
“阳光收费”推行3年以来,大足县个体工商户自行到工商所缴费的比例超过98%,把大量工商干部从过去繁重的收费工作中解放了出来,使大足工商局直接或间接从事收费工作的干部力量与从事监管执法的干部力量的比例,由过去的8∶2变为了现在的2∶8。这样,该局就获得了把大量的干部和大量的精力用于监管执法的条件,加大了执法力度,拓宽了监管领域。
据统计,大足工商局2002年立案查处案件仅180件。而去年一年,该局在人员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立案3106件,涉及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违法、广告违法等工商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
“现在,和个体工商户打交道,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在龙岗工商所,几年前曾在收费过程中被个体工商户骂得动了辞职念头的工商干部龚琳告诉记者,个体工商户现在和工商人员之间的关系融洽了,工作起来自然就心情舒畅了。
来源: 华龙网 2006-04-25 0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