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短信撩人心骗你回复订包月
信息产业部提醒:短信服务存在六类欺诈
据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近期,社会各界针对短信息服务收费的问题反映强烈,为此,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时特意对短信息服务收费方面的有关问题做出提醒,希望消费者注意短信消费陷阱。
短信服务六类欺诈行为
用户近期投诉短信息服务业务的欺诈行为主要有哪些?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主要有六大类行为:
首先是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进行业务宣传时没有注明资费标准,或在资费标准等宣传上故意模糊;
其次是先以免费试用为诱饵,免费试用期满,不经用户同意和确认即将用户转为包月服务并收费;
第三是个别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利用客户服务平台和业务平台不定时地向用户群发诱惑性内容的短信诱骗用户回复而产生上行信息,绕过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监控,反向给用户订制业务。如乔装成朋友发出问候,提出交友或发布中奖信息,甚至群发一些不文明的语言,一旦用户回复即给用户订制了某项包月服务;
第四是利用互联网站设置注册陷阱,用户没有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却在不经意间被订制了某项服务,并通过手机收取费用;
第五是随着移动上网业务的开通,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采取向用户发送恶意PUSH程序等伎俩给用户反向订制业务;
最后是用户发现被订制了业务,或对订制的业务不感兴趣,发送取消代码或打电话要求取消,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退订程序上设置壁垒,甚至反复多次取消不掉,造成用户继续被收取费用。
短信信息费经营者自定价
那么,短信息服务业务究竟应该如何收费呢?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短信通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电信企业自行确定,网内网外价格可能有所不同。而竞猜、包月、订阅类、广播电视互动节目等短信息服务业务,实行“短信通信费+信息费”的叠加收费。信息费也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信息服务经营者自行确定。用户在使用这类短信前,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事先告知用户收费标准。
不要轻易回复陌生短信
用户如何防范被多收和乱收短信信息费呢?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用户收到由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或者非普通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应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回复,谨防受骗上当。对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发来的业务推销的诱导短信(特别是带有点击程序)的,应谨慎打开不要回复,以免掉入短信消费陷阱。对业务宣传中未按规定明示资费的短信息服务业务,用户最好不要选择使用,并应向相关电信企业客服电话咨询相关资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