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重庆市民赴澳门消费遇纠纷可回渝向市消委投诉,“五一”前夕,市消委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签订相关协议,开辟渝澳消费投诉绿色通道。
渝澳双方新签订的《关于加强重庆、澳门两地消费维权合作的协议》约定,建立两地消委会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凡两地消费者在双方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遭遇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消委会投诉。
市消委对此解释,根据该协议,重庆市民赴澳若遇消费纠纷,可在回渝后向市消委投诉;对于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再由市消委在接到投诉的15个工作日内移交澳门消委会,由后者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法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我市消委及消费者本人。反之,澳门市民赴重庆遇消费纠纷也可在回澳后向当地消委会投诉,由我市消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
近年来,在港澳游带动下,渝澳两地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异地消费纠纷不可避免。市消委称,重庆市民此前赴澳遭遇消费纠纷,因人生地不熟,多向旅行社投诉,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即便是回渝后向市消委投诉,市消委也只能通过北京、上海等地消费维权组织来解决,给维权增添了困难。
据透露,随后,市消委还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委会联手,将在消费维权方面加强合作,保证两地市民在异地遭遇消费纠纷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记者陈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