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京)日前,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城分局联合西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新城辖区内的大型超市进行了产品监督抽查。经抽检,共有7家企业生产的食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抽查检验,以下产品全部都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易初莲花长缨路超市销售的西安东城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闻香阁”牌五香凤爪,大肠菌群超标30倍,菌落(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由数以万计相同的细菌集合而成)总数不可计。
西安正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猪脚,菌落总数不可计。
杭州红景酱品有限公司、杭州富春酱菜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字”牌糖醋大蒜糖精钠超标。
人人乐超市解放路店销售的天津市东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5倍。
兴平市银豆糖果厂生产的冰糖,感官检验就有明显的黑点。
西安市未央区东方食品厂生产的细豆腐,大肠菌群超标16倍。
目前,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城分局已责令这些产品停止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