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4月24日电(叶建平 王社娟)记者24日从广西南宁市旅游局获悉,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当日开始正式受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并将于30日起给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地区的旅游通行证。5月1日后,南宁市民可以个人前往港澳地区旅游。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4月19日宣布,从2006年5月1日起,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贵阳市和云南省昆明市这6个省会城市开始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