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2006年5月1日起,取消原来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新颁布的“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一出台,业内人士和媒体反应热烈,纷纷把此举解读为给国内电视剧制作政策“松绑”的重要举措。
新老办法相比,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老办法是通过行政手段对拟拍题材进行审核和管理,新办法则是对拍摄制作剧目进行备案和公示,处于酝酿阶段的拟拍剧目不再需要报批。显然,新办法所透露的讯息和政策导向是非常明确的:即政策进一步放开,把原先对电视剧题材的行政审批方式,改为网上备案公示这一新的管理模式,减少了行政审批的繁文缛节,简化了管理程序,这对于电视剧制作方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多年来,我们一直呼吁并期待文艺政策和创作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今天,这种呼吁和期待终于看到了一个实质性的举措,这一举措虽说只是就电视剧题材的立项审批而言,但它的实际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所发出的信号更是积极的。正如多数观众在网上留言所指出的,他们不仅支持广电总局的这一改革举措,而且希望改革的步子能迈得更大一些。可以说,从业内人士到观众,他们对这一政策的解读也是积极的。
毫无疑义,政策“松绑”的确强化了制作公司在电视剧题材选择和拍摄方面的自主性,有利于电视剧创作的繁荣,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它同时又意味着制作公司必须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加大了制作方市场和投资的风险。因为以前有广电总局把关,宏观调控题材比例,题材“撞车”现象比较容易避免,而且对制作公司来讲,你一旦立项审批通过,就等于圈好了一块地,别人再难以侵入你的领地。而现在,上面的“婆婆”没有了,必须靠自己敏锐的市场触觉去选择题材,而且对以前一直严格控制的题材重复现象不再进行行政干预,同样的题材可以由多家机构拍摄,这样即便你占了某个题材的先机,但如果拍摄制作质量不高,市场淘汰的可能还是你。可以想见,新办法实施以后,“跑马圈地”、“霸占”题材的现象会得到有效控制,而“跟风”、“撞车”则会变本加厉,电视剧市场也许会在短时间内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竞争就会变得更加激烈。所以业内人士认为,“松绑”的同时意味着市场风险的增加,新办法对电视剧制作方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种挑战就表现在对制作方的市场触觉和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制作方来说,恐怕最重要的是要树立一个品牌意识。由于自主性和风险同时增大,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品牌和声誉不是炒出来的,而是靠质量和特色打拼出来的。如上所述,未来同一题材很可能有多家机构拍摄,哪家能占领市场,就看谁的品质最好,优胜劣汰,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这里所说的质量既不是自己吹嘘的,也不是少数专家说了算的,而是由市场决定的。套用一句俗话,大多数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会通过自己的选择,决定谁优谁劣。除了质量,形成自己的特色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公司,不可能全面出击,全面胜出,如何根据自己的实力和优势准确定位,错位竞争,形成特色,这是打造品牌唯一正确的选择。这里,切忌“跟风”,什么题材走红,自己也一窝蜂跟进;也最忌没有“定力”,今天搞这个题材,明天抢那个题材,似乎你什么都拿手;更忌“老子天下第一”,自我感觉太好,盲目求大求全,每个题材都去涉猎。毕竟“学有专攻”,有所为,必有所不为,只有学会放弃,坚守本位,形成特色,精益求精,这才是创立品牌、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对于管理者来说,则要加强一个服务意识。新办法实施以后,电视剧市场也许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一些混乱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总结,细化游戏规则,主动服务到位,以保证市场竞争规范有序。从行政审批到服务管理,这不只是一个名称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转换。以前是我审批,你求我;现在是你备案,我服务。服务态度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视剧市场的秩序。
广大电视观众可以说是这次政策“松绑”最大的受益者。因为新办法的出台,其出发点和可以预见的后果都是为了鼓励竞争,有利于提升电视剧作品的质量,而质量提高了,观众自然也就享眼福了。长期以来,观众对国内的电视剧颇多失望和抱怨,而对诸如“韩流”则倾注了太多的热情,以致业内人士颇愤愤不平。其实观众的想法很简单,哪个好看,有意思,就看哪个,至于是“韩流”还是什么“流”,他并不在意。相信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在经过一段适应和酝酿准备期之后,会有令人心动和牵挂的作品在荧屏上出现。我们相信并期待着。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上海高校都市文化E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新办法实施以后,电视剧市场也许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一些混乱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及时总结,细化游戏规则,主动服务到位,以保证市场竞争规范有序。从行政审批到服务管理,这不只是一个名称的改变,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转换。
孙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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