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琦梁妍蒋震陈雅洁
新报讯记者张琦通讯员梁妍蒋震陈雅洁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单一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本市首家以经营机电产品进出口为主业的“一人外贸公司”在天津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这标志着“一人外贸公司”在天津口岸正式拥有了对外贸易经营权并可自行报关开展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负责人高先生表示:创办外贸公司从事对外贸易一直都是他的理想。现在,海关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允许“一人公司”从事进出口贸易,充分发挥了“一人公司”经营灵活、决策简便、运作高效、成本低廉的优点,这对于繁荣口岸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终于实现了他拥有“自己说了算”的外贸公司的理想。
据海关人士介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经济形式陆续获准开展进出口经营活动。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越来越多形式的经营主体进入对外贸易领域,丰富了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体系。此次“一人公司”是继2005年个体工商户后又一个新型经济成分在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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