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薇)在2006年5月末之前参加医保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在5月8日到6月20日之间,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工作,其内容具体包括,在职职工人数、退休职工人数、单位缴费工资、个人缴费工资、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等。
据介绍,申报、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的缴费工资是指2005年单位及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含目标考核奖,不含出勤补贴。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标准,分别按各级劳动或人事部门确定的退休费构成及标准核定,不含行业内部自行发放项目。瞒报虚报者将受处罚。
对于已办理破产、关闭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手续,并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含缓缴和分期缴费)的单位,由其医保代办部门持代办医疗保险承诺书、养老保险中心出具的近期退休金拨付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