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可获市财政15元的补贴
建立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制度
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广州市公务员笔试可加分
新录用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必须到基层锻炼1年以上
大学生干个体户三年内可免交相关收费
文/记者 林洪浩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委获悉,广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出台,从今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到街、镇基层单位工作的,不再实行试用(见习)期工资。 同时,建立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机制,毕业后未就业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具有接收意向的单位进行适应性或试用性见习期间,市财局给予每人每个工作日15元的生活补贴。
《通知》指出,为了完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机制,从今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到街、镇基层单位工作的,不再实行试用(见习)期工资,从报到之日起即享受同等学历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人事局局长何伍爱,何伍爱称,一直以来,高校毕业生到单位上班后,一般是有一年或半年的试用(见习)期,在这段时间内,他们的工资待遇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会有所差别,现在为了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取消试用期或见习期的工资待遇,只要大学生是到基层工作的,他们的工资待遇立即开始定级。
从去年起开始酝酿的“准就业”机制正式实施。《通知》指出,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活动,积极创新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毕业后未就业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广州市具有接收意向的单位进行适应性或试用性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同时市财政给予每人每个工作日15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个月最多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日计算。见习期最长为3个月。
毕业但未就业的广州生源
大学生实施“准就业”机制
何伍爱透露,“准就业”机制的建立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面向的对象主要是到6月底已经离校毕业但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广州生源大学生,市财政给予高校毕业生财政补贴的实施办法将由市人事局另外制定,各区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做好促进本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通知》透露,建立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制度。从2006年起,广州市市直机关除技术性强及紧缺岗位外,逐步减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区直机关要将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位用于招录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并完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在广州市农村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3分;在广州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基层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3分;其他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广州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2分。
为了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广州制定了新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制度。从2006年起,新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2年内必须到本机关所属基层单位或下一级机关相应部门锻炼1年以上;街镇机关以及从化、增城市市直机关录用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为公务员的,其初任职务应定科员以上;从化、增城市市直机关职位出现空缺时,应优先从所辖街、镇的公务员(含选调生)中选调。
《通知》指出,要结合广州市实际并根据基层的需求,有计划地选调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何伍爱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干部素质的有效方式。
广州生源大学生到基层创业
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通知》还指出,根据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给予扶持的政策,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纳入广州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范围,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或贴息补贴。有关贷款条件等个体问题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另行制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三年内免交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还强调,各级民政、教育、卫生、财政和人事部门应分别研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农村支教、支农、支医的具体措施,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