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持刀行凶将他人砍成重伤 父亲拒赔被拘
未成年人持刀行凶将他人砍成重伤,其父亲拒不支付赔偿款项。昨日(24)上午,南山区法院认为此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对拒不赔付的刘某司法拘留。
据介绍,2004年12月1日中午12时,15岁的吴飞飞(化名)纠集同班同学刘健健(化名)及其他同学,预谋到南山区鹏基学校找人打架,吴和刘在超市购买西瓜刀藏在身上,赶到鹏基学校门口等候。当日下午5时,吴要找的人未出现,却看到刚放学的张强强(化名),吴与张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拉,此后吴、刘等十几人一哄而上,因张反抗,吴、刘两人抽出西瓜刀乱砍张强强,此后刘健健被抓获,吴飞飞在逃。经法医鉴定,张强强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性休克,评定损伤程度为重伤。
根据2005年8月23日下达的判决书,刘健健获刑一年半,其法定代理人刘某及王某以及另外两名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法定代理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张强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11.9万元。
“原告人因重伤住院治疗,家庭负债累累。”昨日下午,南山区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但这几名法定代理人一直故意逃避履行赔偿义务,“刘健健是这起刑事案的主犯,其父母刘某、王某也是其法定代理人,一直拒不赔偿。”今年1月4日,张强强申请强制执行,该执行局下达传票,但几名法定代理人仍久拖不决。4月18日,张强强向该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等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昨日下午,该执行局提请对刘某司法拘留15日。
据介绍,此次拘留被执行人案件,是该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向老赖“开刀”、实现办责任案的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