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们竟说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高速)昨天,一段现场录像在法庭播放,引起众人骚动:在夜总会人来人往的走廊里,一名手无寸铁的中年男子突然被打倒在地,一群壮年男子朝他身上暴打狠踢,有两男子还相继举起灭火器猛砸他的脑袋。 据说,中年男子的脑浆在半分钟内全部流尽,现场遍地都是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这惨不忍睹的一幕,让被害人的亲友无法承受,死者的老母亲和妻子哭得栽倒在地;其他家属和亲友也忍不住喊起来。中年男子是安溪籍茶商杨×中,上有老母下有两岁幼子,他究竟为什么得罪了这伙人,遭遇如此惨无人道的暴力?据被告人杨肃光介绍,2005年9月18日晚上,他和一帮台湾老乡来到“一代佳人”夜总会聚会庆中秋。凌晨2时30分左右,杨肃光带着两名辽宁女子欲先行离开,黄彰敏和刘兴满(在逃)送他出去。走进电梯时,杨肃光认为站在电梯里谈笑风生的男子在嘲笑他,“我觉得受到羞辱,我就给他了一巴掌(具体打了哪个他也搞不清楚)。”黄彰敏和刘兴满也你一拳我一掌殴打电梯里的两男子。电梯外的杨×中看不下去,好言相劝,反被拽进电梯,遭到这伙台湾人的毒打。杨×中趁隙钻出电梯,以为可以躲过一劫,却迎来更加猛烈的殴打。据起诉状介绍,黄彰敏追出电梯,将杨×中摔到地上,一顿拳脚。而包厢里的其他台湾人听到动静,也冲了出来。被告人张寿昌和邱照捷是中途赶到夜总会参与聚会的。张寿昌承认,他先是对杨×中又打又踢,接着还拿起灭火器砸杨的脑袋。检察官问他,你为什么参与打人?张寿昌说,因为外面喊打架。检察官又问他,你不认识杨×中,他与你也无冤无仇,你干吗要打他呢?张寿昌回答说,因为当时酒喝太多了,太冲动了。在庭审时,张寿昌一直强调,他与杨×中不存在误会,纯粹是因为酒喝多了跟着别人打架,这些“别人”,包括最先挑起事端的杨肃光,他全都不认识。被告人邱照捷左脚腿骨曾经断裂,行动不便,竟然也趁乱拿起冰筒殴打杨×中。检察官问他,你为什么要殴打杨×中?邱照捷居然回答说,我行动不便,我怕别人打我,所以拿起冰桶打人以自卫。检察官又问他,杨×中已经倒在地上,对你没有任何威胁,你何须自卫呢?邱照捷无言以对,唠叨说,当时喝多了,真不知道怎么回事。杨×中被打得体无完肤,身上有四五十处伤痕,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导致他死亡的原因是钝器击打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
引发事端的杨肃光该当何罪?
检察机关指控,张寿昌和邱照捷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死者家属对此很不服气。昨天中午休庭时,杨×中的亲友们你一言我一语,情绪激动,甚至想围上前揍3名被告人一顿,被法警制止。杨×中的家属对记者说,被告人手段极其残忍,直接目的就是要致杨×中于死地,杀人意图已经非常明显,被告人触犯的是杀人罪,而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对于杨肃光,检察机关认为他无端怀疑别人嘲笑他,随意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至于后来杨×中被殴打致死,检察机关没有认定由杨肃光所指使。对此,杨×中家属非常愤怒。杨×中的家属说,杨肃光是这伙人中的老大,他首先殴打他人,后来又纠集、带动同伙杀死杨×中,因此杨肃光是这起共同犯罪的主犯,应该被判处死刑并立刻执行。记者问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目前有没有证据证明杨肃光指使同伙杀害杨×中?代理律师认为,杨肃光挑起事端,寻衅滋事,至少应该对后面发生的死亡事件承担间接责任,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究竟杨肃光和张寿昌和邱照捷构成什么罪,应受何种处罚,只能等待法院来定夺。(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