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日讯日前,哈市公安局和房产住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租赁房屋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要求出租房屋须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在全市开展了清查活动。今日,记者从哈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获悉,由于14家出租房屋没有按照规定登记备案,已被依法取缔。 据哈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最近,有关部门对哈市部分出租房屋进行清查发现,有的租房者擅自在出租房内进行经营,扰得四邻不安,由于私自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不清,导致房主无法单方解除合同;有的是“黑中介”为了赚取中介费而隐瞒房屋的实际情况。在对南岗区进行出租房屋清查时,仅黑龙江大学周边一带,就发现十余处违规出租房屋的现象。
哈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治理违规租赁房屋的重点是:未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未办理租赁房屋治安手续和暂住证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规定登记租赁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据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社区单元门张贴《关于对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向广大市民告知依法登记备案的法定义务完成后,哈市公安机关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租赁房屋当事人,依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按上限进行处罚。(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