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陈晓 通讯员 严明 徐高纯 报道
经济发展的快慢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成正比关系。法院对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统计数据证实了这一观点。
200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542件。 一审案件的收案数仅次于广东省和北京市,占全国案件总数的近1/10。其中南京中院新收案件469件,涉案标的1.08亿元。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增幅明显,一些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首次出现了滥用专利权损害赔偿、商标反向混淆侵权、个人合伙企业散伙后商标权的分割等一批新类型案件。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前,省高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公布了去年十大经典案例。
这十大知识产权案例是:
1.黄惇诉昆山兴亚置业公司苏州分公司、苏州市金达利房产咨询服务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房产公司未经允许,使用书法家黄惇的作品。法院判定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二十余万元。
2.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先达光碟有限公司、方仁清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02年,新力公司发现某音像店出售的光碟,与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曲相同,遂起诉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方某和侵权光碟发行商赔偿新力公司损失20.6万元。
3.赫司特舒灵艾格福公司诉南京第一农药厂商标侵权纠纷案。法院判决南京第一农药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678371.99元。
4.吴大新等诉新光集团公司发明人奖金报酬纠纷案。盐城市矿务局职工吴大新等人为企业发明了专利,然而企业改制为新光公司后,未按约定承诺对其奖励。法院认定新光公司是实际的专利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判决新光公司支付吴大新等人合理发明报酬8000元。
5.昆山好孩子公司诉中山宝宝好日用制品公司、小吕宋商店等专利侵权纠纷案。
6.江苏通业实业公司诉王志成、南通熙和纺织品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通业公司有七家日本客户,但其业务员王志成创办了熙和公司,与上述七家日本客户进行业务联系。法院认为,客户名单属于商业机密,判决被告赔偿损失324128元。
7.南京天然保健品厂诉潮阳市倩芬化妆品公司、叶长法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法院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倩芬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
8.江苏肤美灵化妆品总厂诉济南东风制药厂有限公司、吉林市九鑫药业公司损害商品声誉纠纷案。法院对比广告损害了其他产品的声誉。判决赔偿损失15万元。
9.亚星-奔驰有限公司与刘锋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案。刘锋于2002年8月26日注册了网络域名www.yaxingbenz.biz。随后联系亚星公司要求出售该域名。亚星以该域名为自己的注册商标为由拒绝。刘锋于是将域名卖给了其他网站。法院认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赔偿亚星-奔驰有限公司损失5万元。
10.南京雪中彩影公司诉上海雪中彩影公司及其江宁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