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宜昌4月25日电 (记者齐中熙、江时强)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3日在湖北宜昌召开的中央企业科技工作会上说,国资委将采取措施,为中央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这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领导职责,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考核力度。 在规范科技投入范围的基础上,将部分科技投入视为业绩利润;根据科技型企业所承担国家和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任务量,适度调整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的权重;在规范非经营性资产统计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实施分类考核。
制定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即将颁布,企业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作为企业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探索建立科技型、设计类企业以经济增加值为中心的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试行中长期激励的基础上,注重对管理与技术骨干的中长期激励,从制度上解决保护和留住人才的问题。在高科技上市公司探索试行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转制院所组织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在科研、设计企业探索试行岗位分红权、股份期权等改革试点,在制度上解决留优汰劣的问题。
研究建立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网络,建成国内外技术创新服务模块,为企业提供服务。
研究制定在年度或任期考核体系中设置技术创新特别奖励的政策,以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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