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2006年4月25日电 记者江宝章报道:福州海关今天在福建省物资(集团)再生资源部新店基地集中销毁了4.4万件假冒汽车配件及其他产品零配件。这批侵权货物,主要包括侵权进气管、避震弹簧组、中网、机油滤清器、蜂鸣器、炉具配件、水泵配件等,涉及“HONDA(本田)”、“TOYOTA(丰田)”、“NISSAN(尼桑)”、“SUZUKI(铃木)”、“PRIMUS(普里姆斯)”、“ARISTON(阿里斯顿)”、“OPEL(欧宝)”、“VOLVO(沃尔沃)”、“CAMPINGGAZ”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总值138万元。 这也是福州海关今年第二次组织销毁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今年3月份福州海关已组织了一次销毁活动,共计销毁假冒“HONDA”、“TOYOTA”、“NGK”火花塞及轴承10.8万件,总值142万元人民币。
同一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向社会通报了近期审理的10起侵犯知识产权案。这10起侵犯知识产权案包括林某某网络域名侵犯意大利吉安弗朗克费雷公司的“费雷”(FERRE)商标案,张某某网络域名侵犯石狮爱登堡服饰商标案,万棱(邯郸)钢砂锯条有限公司侵犯龙海市多棱锯条有限公司专利案,福建天龙电机有限公司冒用宁波华能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产品条形码案等等,范围涉及网络域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内容。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鸣介绍,2004年至2005年,福建省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二审案件500件,审结476件。其中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张伟盛等生产、销售假冒香烟案,晋江法院判决的泉州博世鞋业公司生产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名牌运动鞋案等,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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