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昨天上午,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曝光了去年以来发生在我市的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王俊销售侵犯意大利“GENIA VALENTINO”(玛丽欧·瓦兰帝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2004年5月,当事人王俊从上海大荣鞋服有限公司购进标有“GENIAVALENTINO”(玛丽欧·瓦兰帝诺)字样的皮带、皮夹、皮鞋、皮包(箱),在我市销售。 去年初被市工商局查获,经鉴定不是商标权利人意大利玛丽欧·瓦兰帝诺公司及其授权公司生产、经销的产品。
处罚:市工商局经检总队于去年5月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物品,罚款6万元。
案例二:黄闽销售侵犯美国“花花公子”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去年5月23日,渝中区工商分局在朝天门市场查获当事人黄闽经销的BONEYRABBIT(邦妮兔)女装手袋932个,其商品吊牌标注的美国花花公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称中,突出使用“花花公子”字样,侵犯了花花公子企业有限公司(美国)的注册商标。
处罚:渝中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物品,罚款3万元。
案例三:重庆万友百货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销售侵犯“华伦天奴”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2004年4月28日至12月,该公司在其营业场所设华伦天奴专柜销售由成都海宙名汇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博旭”等品牌服装。在对外销售时,其所售服装上所挂吊牌、条码价签以中文“华伦天奴”进行标注,销售现场也以“华伦天奴”名义进行打折宣传。
处罚:2005年1月万州区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物品,罚款7万元。
案例四:重庆庄仕服饰有限公司销售侵犯“Pierre cardin”(皮尔·卡丹)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该公司在2005年9月至今年1月期间,先后从四川吉茂百货有限公司购进标有“Pierrecardin”服装124件,在沙坪坝一商场设专柜出售。
处罚:今年1月4日,沙坪坝区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并没收了侵权物品,罚款1万元。
案例五:蔡雄巧销售侵犯美国“NBA”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2005年5月18日,渝中区工商分局在朝天门市场查获扣押当事人蔡雄巧假冒NBA牌运动套装1300套。当时,当事人已销售了150套。
处罚:渝中区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假冒物品,罚款2万元。
案例六:彭祥销售侵犯日本“东芝TOSHIBA”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当事人彭祥于2005年7月初,在一私人手中以40元至60元的价格购进假冒东芝的T-1600C、T-1500C、T-2060C、T-3560C碳粉,对外进行销售。
处罚:高新区工商分局于2005年8月11日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所有假冒产品,罚款2万元。
案例七:重庆枫叶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金城”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当事人于2005年8月在成都市场上购进标有“金城企业(深圳)有限公司”、“金城”牌注册商标字样的甜蜜素2吨,购进金额1.9万元,先后以每公斤10.5元至12元不等的价格销售。
处罚:高新区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物品,罚款2万元。
案例八:张谋从销售侵犯法国“鳄鱼”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放:2006年2月22日,渝中区工商分局查获当事人张谋从经销的由晋江舒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有“法国鳄鱼”运动鞋1033双。
处罚:渝中区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物品,罚款3.5万元。
案例九:重庆中天彩印厂非法印制“茅台”注册商标标识案
案情回放:当事人重庆中天彩印厂于2005年1月受他人委托承接印制“贵州茅台酒”厂手提袋及DM单的印刷业务。经权利人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及其被许可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当事人印刷上述产品未经授权许可。
处罚:市工商局经检总队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商标标识,罚款1.8万元。
案例十:涪陵志贤食品厂侵犯“涪陵榨菜”证明商标案
案情回放:重庆市志贤食品厂未经“涪陵榨菜”证明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于2005年4月分别印制带有“涪陵榨菜”字样的包装箱413个,包装袋6.4万个,生产了250件、5万袋“三八”牌榨菜进行销售。
处罚:涪陵区工商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侵权产品,罚款6000元。 (记者 高海 实习生 李志峰)
来源: 华龙网 2006-04-26 0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