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天津海事局采访了解到,渤海“2·20”沉船事故主要原因已查明,是内河货船盲目下海作业,并严重超载,货船侧翻迅速沉没,没有海上航行经验的船员最终无人生还。
天津海事局24日证实,2月20日在渤海海域失踪的民用货船“鄂荆州货3888号”在曹妃甸西南约8海里处沉没,船上10人全部失踪。
一是“鄂荆州货3888号”超航区航行,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该轮作为内河船舶,到渤海湾施工作业属超航区航行。二是船员没有海上航行经验,除一人有轮机长证书外,其他船员均没有船员证书。三是货轮被私自改装并超载。四是货轮因配载不当发生船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