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在审判现场
三人合伙打出“私家侦探”的幌子,以给女性提供丈夫婚外情资料为诱饵,炮制多名女性“莫名失踪”,进而诱骗劫杀女性,4人被杀害致死,其中不乏都市“白领”女性。此案给受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了灭顶之灾,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动。
2005年11月29日,西安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尹晓敏、曹英、胡跃龙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三人罚金1万元、1.5万元、1.5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三人均未上诉、抗诉。
2006年4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核准以上三人死刑。裁定书昨日送达三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妻子莫名失踪 牵出3人重大犯罪团伙
2005年初,西安市王某的丈夫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报案称,同年2月17日中午12时许,其妻王某失踪,且17日下午至18日零时20分,经查询发现王某随身带的一张中国银行信用卡上的1万多元钱全部被取走。王某当天外出时,携带诺基亚7200型手机、爱国者MP3播放器、小灵通及身份证、户口本等物。
接到报警后,公安雁塔分局当日立案。经技术侦查确定,王某的手机在其失踪后被一个叫胡跃龙的男子使用。3月9日23时,胡跃龙被警方传唤到公安雁塔分局。经审讯,胡跃龙供述了其伙同尹晓敏、曹英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
同年3月11日4时30分,公安人员在西安市摩登假日休闲中心客房部403室将尹晓敏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王某的诺基亚7200型手机、爱国者MP3播放器。紧接着,3月13日,曹英被抓获。
根据三人供述,警方在胡跃龙租住处现场勘查,在该室阳台西南角提取一个直径为41厘米的大铝锅,打开锅后发现内放有钢锯弓、钢锯条等,在锯弓上发现有人体组织,在铝锅外侧发现人血。三人确认系其杀死王某后肢解尸体所用的工具。
经查,这是一个以尹晓敏为首的专门针对女性实施谋财害命的犯罪团伙。近年来,他们伪装成“私人侦探”,以提供婚姻调查服务为诱饵,专门抢劫、强奸、杀害女性,其血腥、残暴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
一起案件带出多起杀害女性案
经西安市中院、陕西省高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起,曹英在西安一些报纸上刊登广告,称其系私人侦探,可为他人提供调查婚外情线索的服务。
谎称私人侦探 诱骗劫杀女性
2005年2月17日12时许,曹英、胡跃龙经预谋,以给王某提供其丈夫婚外情资料为由,将王某诱骗到胡跃龙租住处。王某进入室内后,曹英、胡跃龙将王某捆绑,逼迫其交出随身携带的钱物及银行卡密码,曹英外出核实密码真伪,留下胡跃龙看守王某。曹英走后,王某挣脱捆绑,与胡跃龙厮打,被胡跃龙制服,胡即打电话给尹晓敏,让尹来他家帮忙。在尹晓敏的逼迫下,王某讲出了真实密码,核对密码无误后,尹晓敏、曹英、胡跃龙三人合伙将王某杀死。为毁尸灭迹,三人将王某尸体肢解,将部分尸体组织冲入下水道。
当晚11时40分至零时20分,尹晓敏、曹英在自动取款机上,分6次提取王某银行卡现金1万元。18日晚9时许,尹晓敏、曹英驾车将肢解后剩余的尸体组织抛入西郊热电厂南门外的污水渠中,后逃离现场。赃款三人均分,胡跃龙还分得王某的一部手机,尹晓敏分得MP3播放器。
一起案件带出多起杀害女性案
另查,2004年12月31日上午,曹英、胡跃龙经事先预谋,以给胡某提供其丈夫婚外情资料为由,将胡某诱骗到胡跃龙租住处,曹、胡两人将胡某捆绑,从胡某身上搜出5张银行储蓄卡、爱立信牌手机、小灵通各一部,又逼迫胡某讲出银行卡密码。曹英外出核对密码无误后,将其中一张商业银行卡中的5000元取出,返回胡租住处。当日中午,曹、胡二人用绳索将胡某勒死,将尸体肢解,将部分剁碎的尸体组织冲入下水道。
2005年1月1日晚7时许,曹、胡将剩余的尸体组织抛弃至未央区汉城乡范北村团结水库库坝。所得赃款被二人均分,胡还分得手机一部。
一女子苦苦哀求侥幸保命
2004年12月初,曹英以给吴某提供其丈夫婚外情资料为由,将吴某骗至胡跃龙租住处,曹、胡二人将吴某捆绑,当场劫取现金5000元、银行储蓄卡一张,胡跃龙逼迫吴某说出储蓄卡密码后,曹英外出核对密码。
在此期间,在吴某的哀求下,胡跃龙将吴某放走。曹、胡二人将所得5000元赃款均分挥霍。
强拉入伙 恐事败露残杀同伙
1998年夏天,尹晓敏、曹英经事先预谋,在西安市东大街马场子附近一家夜总会外,将宋某劫持,后两人拉宋某入伙,和他们一起杀人劫财。同年10月左右,尹晓敏、曹英、胡跃龙恐其共同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被宋某泄露,将宋某杀死在尹晓敏家中。为毁尸灭迹,尹、曹、胡将宋某尸体肢解,将部分尸体组织冲入下水道,将剩余的尸体组织抛弃于西安市范北村团结水库库坝。
13年前 案犯曾用硫酸杀人毁尸
尹晓敏和罪犯邵楠(已判刑),曾于1990年前后同在陕西雁塔监狱服刑,二人先后释放。尹晓敏于1993年冬季找到邵楠,称其有办法杀人劫财并不留痕迹,想找个人和他一起做个杀人试验,邵楠表示同意。在尹晓敏的安排下,二人在西安硫酸厂购得硫酸两桶,放置于尹晓敏家中。当日晚,尹晓敏伙同邵楠以嫖宿为由,将一女青年诱骗至尹家中,将该女青年掐死,尸体肢解后二人将尸体投入一个盛有硫酸的汽油桶内溶解。
三恶魔被判死刑
近期将被执行
2005年11月29日,西安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尹晓敏、曹英、胡跃龙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三人罚金1万元、1.5万元、1.5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三人均没有上诉、抗诉。西安市中院依法报送陕西省高院核准。
陕西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复核。省高院认为,尹晓敏伙同曹英、胡跃龙实施抢劫犯罪一起,为灭口杀死一人,又伙同曹英、胡跃龙、邵楠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两起,杀死二人;曹英、胡跃龙实施犯罪三起,为灭口杀死二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一起,杀死一人。在抢劫犯罪中,尹晓敏、曹英、胡跃龙共同劫取现金2万元及手机、MP3播放器等物品。三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三人以卑劣的手段诱骗多名女性被害人,在杀人、劫财之后,又十分残忍地肢解尸体,其手段特别凶残,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依法应严惩。
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判处适当,审判程序合法。4月25日,省高院下发《刑事裁定书》:核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西刑二初字第126号的刑事判决。同时,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近期,三人将被依法执行死刑。
罪犯狡辩
“是现实的诱惑太多”
4月25日,当戴着手铐、沉重脚镣的尹晓敏、曹英、胡跃龙三人被法警押到法庭时,三人的表情丝毫看不出有任何忏悔之意。记者抓紧时间对三人作了简单采访。
记者: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尹晓敏:是现实生活中的诱惑太多了。
记者:你们为何以调查婚外情为由诱骗那些女受害人?
尹晓敏:她们有这样的需要,我们才会诱骗她们。
记者:你们已经把那些受害人的财物都抢走了,为什么还要残忍地杀死她们?
尹晓敏:杀死她们是害怕事情泄露。
记者:你现在如何看待自己的所作所为?
尹晓敏:现在也无所谓怎么看的,就是罪有应得吧。
记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你现在怎么看?
曹英:我认为,这就是“优胜劣汰”。(记者采访中,曹英只是不断重复这句话)
记者:对你的犯罪,你也和他们看法一样吗?
胡跃龙:我不想说。(采访时,胡跃龙持一种抵制态度,不愿和媒体作相关交流或接受采访)。
文/首席记者 郭红文
图/本报记者 李鸣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