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婚礼一个月后双目失明,今年才30岁的小丽不敢相信命运会如此安排,更让她意料不到的是,丈夫一年后搬出家,并要求和她离婚。昨日,小丽在家人搀扶下走上法庭,向丈夫索讨扶养费。
小丽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一村1幢。 2004年5月,她和小她5岁的郭海举办了婚礼。由于小丽老说“眼睛看不清、头痛”,当月去检查,才发现是脑垂体瘤。为保住性命,小丽接受了手术,却落下双目失明。小丽称,失明后,郭海不再像以前那样关心她。她的衣食全靠父母照料,而父亲因心力交瘁离开人世。2005年5月,郭海搬了出去,再没回来。
今年2月,郭将小丽告上法庭要求离婚。郭诉称,小丽失明后性情大变,喜怒无常,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且对方术后丧失生育能力,自己是独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认为,女方失明又无生活来源,理应得到更多的体贴和帮助,此时提出离婚有违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许离婚。
昨日,小丽在法庭上显得异常平静,双眼始终正对被告席方向。她向法庭提交了由郭海的单位出具的去年收入情况,证实他每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遂请求对方每月支付扶养费800元。但郭海称,他每月固定收入仅千余元,其他收入是年终奖以及节日奖金等,都是不稳定的,每月最多只能付300元。因双方分歧太大,法官主持调解未果,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 陈亮
来源: 华龙网 2006-04-26 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