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巍 通讯员 吴继安 冯建军 报道
本报日照讯 漫步日照城区,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座座高楼拔地而起……4年来,该市建设领域投资过百亿,建设管理队伍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全市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规划用地、施工、竣工验收、施工图检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各项手续办理率也都达到了100%。
日照市从监督入手,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机制,细化监督办法,让监督更具可操作性,对建筑行业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范建筑领域的商业贿赂。
该市建立了检察院、监察局、招标办和旁听市民“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把司法、行政、行业、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普通市民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招标信息,报名参加招标会议旁听,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该市还向重点工程部门派驻监察室,对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基本建设程序、质量责任制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该市在建设行业实行了“双合同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并把执行廉政合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该市还制定了建筑行业18项行业自律准则,涵盖了建筑行业易产生腐败的各项环节,不仅填补了法律管理的空白,而且便于操作。
对违反准则的行为,从行业管理入手,制定了4项行业政策处罚措施。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但尚不能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在企业资质年检升级、年度评先树优的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造成他人违纪的,除记入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外,一年内该企业不得参加市内工程投标,并取消该企业年内年检和升级资格;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造成他人犯罪的,取消其企业资质,永远清出日照建筑市场,取消其终身从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