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实施办法》,全面优化对外开放工作服务水平,特郑重承诺:
一、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在申请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查并上报。
二、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属于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在申请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受国土资源部委托初审的,在申请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国土资源部。
三、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在申请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矿权新立登记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凡是外商投资建设项目,同省重点项目一样实行督办制度,厅机关业务处室确定专人在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组织报批、资源配置上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五、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每年组织服务对象对机关有关处室进行评议,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真诚欢迎来山西投资的外商对上述承诺予以监督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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