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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4月25日讯
4月23日晚,对于17岁的酒店女服务员阿珍(化名)来说,是她这一辈子难忘的夜晚:一位恶徒在她多次反抗的情况下,还是对她强行“非礼”,并致其胸部、阴部多处遭受损伤。
酒店有关负责人报警后,万宁东星派出所出警将恶徒带走,阿珍及其家人以为警方会还她一个公道。没想到,派出所将人“放”了。不明真相的阿珍及其家人对派出所的做法难以理解和接受……
宾馆事发
女服务员遭一小伙“非礼”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万宁绿春园大酒店采访。该酒店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了阿珍遭“非礼”的有关情况。
酒店服务员阿燕(化名)说,4月23日,17岁的阿珍在客房部上晚班,分管绿春园酒店主楼四、五、六层的服务工作。当晚10时许,她在四楼准备上楼接班,却听到阿珍在六楼发出哭喊声。当她走上五楼的楼梯拐弯处时,一男青年向她招手,叫她过去。阿燕吓得又退回四楼。她想到四楼打电话叫人,发现钥匙被阿珍带走了。“我认得该男子,他以前曾对我动手却脚过。”
阿燕在五楼想找其他人,可没找到。然后她乘坐电梯下楼。当阿燕下到一楼时,发现衣衫不整的阿珍跑了下来,胸前的一个钮扣掉了,头发凌乱,脸部红肿,裤子的钮扣也没有扣上,右脸有明显的擦伤。“有人要强奸我!”看到同事后,阿珍边说边大声哭了起来。
该酒店常务副总翁启文告诉记者,看到阿珍的样子,他很气愤,马上跟服务员一起把住酒店大门。他看到一位约20岁的男子神色慌张,想走出酒店,便将他拦住。
“就是他要强奸我!”在阿珍的指认下,翁启文及酒店的其他工作人员便将该男子控制起来,然后拨打110报警。过了一会,万宁东星派出所的民警赶过来,初步了解情况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当晚11时许,身上多处受伤的阿珍被送往万宁市人民医院治疗。
一女服务员 “那个男子曾强奸我未遂”
另一位客房服务员阿芳(化名)告诉记者,“非礼”阿珍的恶徒曾企图强奸她。
说起以前遭受该男子欺辱的情景,阿芳仍心有余悸。刚满18岁的阿芳来酒店当服务员不到一个月。4月18日零时,阿芳正在六楼的工作间里整理东西。这时,该男子以找人为由进入工作间,并对阿芳动手动脚,还动手要解她的耳环。阿芳说要到四楼拿东西,起身就要走出工作间。该男子才走了出去。阿芳看到该男子走了,她又低头忙自己的活。
10分钟后,男子又闯进她的工作间,还将房门反锁起来。“你想干什么?”阿芳话音未落,该男子就将她拉过去,用手捂住她的嘴。该男子顺手拿起旁边的一个暖水瓶,并威胁她说:“再喊我砸死你!”然后,该男子将她推到墙边,将手伸进她的胸部和裤裆乱摸。紧接着,该男子把自己的裤链拉开,把阴茎拉出来,叫阿芳躺在床上把衣服解开。见阿芳死活不从,该男子让她用嘴吸吮他的阴茎,仍遭阿芳拒绝……
阿芳说,该男子强行将她按在床上,准备解开她的衣服时,房间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四楼的另一位服务员叫她去打扫房间卫生。“阿姐,快叫人上来,有人要强奸我!”听到阿芳接电话这么说,该男子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然后跑出她的工作间。
家长疑惑
警方抓人后为什么又放了
酒店的工作人员将“非礼”阿珍的恶徒逮住并送派出所后,阿珍及父母以为,警方一定会对恶徒进行惩处,为阿珍讨个公道。可在昨日上午,阿珍的家人得到消息,“非礼”阿珍的青年男子被派出所放了出来。而且,该男子及其家人也没有到医院给阿珍支付医疗费。
“明明是该男子意欲强奸阿珍,并且还对阿珍的胸部和阴部等身体多处造成伤害,这有酒店的工作人员做证,警方怎么能够将坏人放了呢?”阿珍的家人有些不解。
阿珍的家人还担心,恶徒被警方放出去后,阿珍及其家人在医院里睡觉都不安稳,怕这个恶徒到医院进行报复。
警方态度:已对该案展开全面调查
就“非礼”阿珍的恶徒被派出所放出去一事,东星派出所的吴所长解释:之所以将该男子放出去,是因为该男子和阿珍的供述差别太大,警方在暂时无法对案件进行定性的前提下,对该男子留置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不放人,派出所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到时派出所也会有麻烦。”吴所长说,他是经过和万宁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有关负责人沟通后才放人的。
吴所长称,事发当晚接警后,派出所马上出警到绿春园酒店。经审讯,该男子姓纪,今年22岁,家住万宁市万城镇乌场村委会。派出所对纪某留置24小时后,由其父亲出面担保,并交了担保金。
昨日下午,东星派出所的民警到酒店对该案做进一步的调查。吴所长说,派出所目前正在全面展开对该案的调查,一旦证据确凿,就依法对纪某进行处理。
受害者现状
不停地喊下身和胸部痛
昨日下午,万宁市人民医院外二科的主治医生向记者介绍,经医院诊断,阿珍的胸部乳房处有几处伤痕,看上去像被是指甲抓伤。右侧阴阜充血红肿,头部、面部和身上其他部位有多处软组织挫伤。
记者在万宁市人民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阿珍。当阿珍从病床上坐起来时,不停地喊下身和胸部痛。“从事情发生至今,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那天晚上的事,想起那事就恶心呕吐不已。”由于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高1.45米的阿珍看上去很憔悴。
据阿珍回忆,23日晚10时许,她在酒店的六楼上班,纪某叫她打开610的房门,说要打电话。阿珍不同意,叫他到四楼去打。当阿珍起身去四楼时,该男子从背后将她抱住,在她的胸部乱摸。阿珍大声叫喊“快松手”、“救命”。纪某一下子将她推倒在地,并动手打了她。见阿珍不再喊叫,纪某骑到阿珍的身上,用手摸她胸部并扯衣服钮扣,在她脸上、胸部等地方亲吻,还将手伸进她的裤子里乱摸。就在纪某将裤子的拉链拉开时,阿珍一把将纪某推到一边,爬起来跑了。
讲着自己受污辱的过程,阿珍忍不住哭出声来。
受害者家长
怕恶徒暴行影响女儿一生
阿珍的母亲翁某说,她是女儿被送到医院后才得知消息。听别人讲述了女儿受污辱的经过,她既难过又气愤。阿珍没有谈过恋爱,至今还是处女。当万宁医院的医生告诉翁某阿珍的下身出血时,她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恶徒的这种行为,不但对阿珍的身体造成损伤,还会对她的心灵产生创伤,恶徒的暴行也许会在她的心中留下阴影,这可能会影响到她一生的幸福。”
翁某说,她仔细查看了女儿的胸部和下身,只见女儿的乳房有几处指甲印,阴部充血肿大,女儿目前都无法走路。对恶徒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翁某希望警方秉公办案,早日将“非礼”她女儿的恶徒绳之以法。
律师说法
纪某行为涉嫌强奸未遂
针对本案,海南省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指出,如果阿珍及其他女服务员反映事情属实,纪某的行为就属于涉嫌强奸未遂。纪某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动手殴打阿珍和阿芳,撕扯她们的衣服,还在胸部和阴部等处乱摸,欲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作为公安机关,必须对此立案侦查,一旦证据充足,就应对其依法处理。(来源:海南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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