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我省“两地蜈蚣”之争见报后(详见本报昨天“澄海西门蜈蚣”欲告“西樵蜈蚣”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尤其是文艺界人士。昨天上午,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罗学光亲临西樵,了解西樵将在“五一”黄金周上演的“南狮携鸡斗铁蜈蚣”。 对于“蜈蚣”之争,罗学光认为,任何民间艺术要发扬光大,必须不断创新。
[西门蜈蚣]西樵涉嫌抄袭
西门蜈蚣舞掌门人陈喜顺昨天表示,西樵涉嫌抄袭他们的蜈蚣。
他告诉记者,为此前西樵方面曾派人到澄海西门联系外出表演的事宜,当时对方曾对“西门蜈蚣”拍了照,还拿走一些音响制品资料,之后就传出西樵扎新蜈蚣的消息。老陈说,没想到新扎的西樵蜈蚣与西门蜈蚣外形如此相似。“一定要向西樵讨一个说法”陈喜顺激动地说。
[版权部门]若被仿冒可投诉
记者从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汕头办事处杨俊兰主任处获悉,西门蜈蚣已于去年8月以“西门蜈蚣”的躯壳造型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登记了版权。而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现被仿冒侵权,西门蜈蚣就具备了证明该“躯壳造型”版权归属的证据,被仿冒一方可以向仿冒一方所属的版权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
西门居委的蔡卓强则说,目前他们只是通过照片看到西樵蜈蚣一些外观形象,仅此尚不能判定西椎蜈蚣是否侵权,他们打算“五一”期间派人到西樵实地考察,如证实对方侵权,他们将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西樵蜈蚣]望五一比试蜈蚣舞
对于西门蜈蚣传人的反映,西樵方面的有关人士认为:“西樵蜈蚣”制作的材料、外形、颜色、表演套路其实都不一样,应该不构成侵权。他们告诉记者,从材料上说,西樵蜈蚣的骨架是用钢条制作的,而澄海蜈蚣是竹条做,从外形上来说,西樵蜈蚣比西门蜈蚣要长一米,两者颜色也不同;从表演套路上说,澄海蜈蚣的表演套路主要是从舞龙的套路转化而来。他们希望五一期间澄海的蜈蚣舞艺人能够到西樵来看看,最好是能够带着他们的蜈蚣,一起为民俗文化的发展出力。
本报记者 谭林 通讯员 曾令华
图:
西门蜈蚣。 本报记者 谭林 摄
VS
西樵蜈蚣。 本报记者 谭林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