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去年我国境内信用卡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合1亿元人民币左右。记者昨天从央行召开的全国银行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信用卡诈骗案件275起,涉案金额1022万元,同比都有所下降。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表示,据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的统计,2005年,亚太地区信用卡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合3亿美元,欺诈比率为0.04%,即每1万美元的信用卡交易中就有4美元涉嫌欺诈。我国约1亿元人民币的数额相对较低,但涉案金额较大、地区广、社会危害性大的个案时有发生。
“去年3月出现并延续至今的手机短信诈骗,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的省份,上千万个手机用户收到过冒充银行及银联的虚假短信,数以千计的持卡人上当,损失金额超过千万元。”郑少东表示,银行卡犯罪案件被害人多为个人,具有案件标的小,案件数量多的特点。
从地域上看,信用卡诈骗案件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福建、四川等经济发达、人口较密集的地区。“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高科技化,网络犯罪来势凶猛,影响持卡人网上交易信心。”郑少东介绍说。
据了解,目前通过互联网实施的银行卡犯罪活动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黑客软件,网络病毒盗取客户银行卡号、密码;二是“网络钓鱼”,即在互联网上设立假的金融机构网站,骗取银行卡号、密码。去年北京、广西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了假冒银行网站盗划资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向用户发送虚假电子邮件,诱骗银行卡客户登录与真银行网站页面完全一致的假网站,诱骗受害人填写个人资料、账户号码及密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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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3消费支付靠刷卡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到去年底,我国银行共发银行卡9.6亿张,银行卡已经成为我国个人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央行副行长苏宁昨天在九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银行卡工作会议上表示,力争至2008年,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
苏宁表示,我国将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至2008年,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60%以上,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25%以上。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国中小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到10%以上。
我国目前银行卡产业链已初步形成。银行卡的发展对金融业、商业、旅游业、卡片和机具制造业、电信通讯业等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初步显现。RB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