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一个有6年警龄的公安民警,竟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4月25日上午,“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为“黑老大”充当“保护伞”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和治安管理股股长。
警校毕业组织“黑帮”
记者在广东肇庆四会市采访得知,“龙兴社”是一个在四会市横行6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令人震惊的是,该组织的“黑老大”竟然是当地公安民警龙杰锋。龙杰锋是四会市罗源镇人,于1997年进入广东省警校学习,1999年毕业后相继在四会市巡警大队、东城派出所工作,2003年底调入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在警察身份的掩盖之下,龙杰锋迅速组织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9年以来,“龙兴社”以四会市罗源镇籍人员为基础,以龙杰锋为头目,多次在四会市城区及周边地区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各种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11人轻微伤。
驾车出行遭仇家枪杀
2005年2月24日,时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8岁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后证实凶手是其仇家)。广东省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以龙杰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浮出水面,其隐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累累血案也才得以曝光。
龙杰锋如此作恶多端,为何却能在警察队伍藏身6年之久?原来,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在4月25日上午的庭审当中,陈国阳和张伟洲被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陈国阳和张伟洲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罪名不成立。
此外,检察机关还提请法院以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绑架,私藏弹药等罪名对另外31名被告人(均为“龙兴社”骨干成员)定罪量刑。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本报记者何达志通讯员董威(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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