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26日电(记者蔡玉高)为规范零售药店市场,江苏省将通过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公布零售药店“黑名单”,从而让这些违反规定售药的药店成为众矢之的。
从2006年4月到2007年3月,江苏将在全省开展“万店无假药行动”,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让其切实做到不从非法渠道进药,不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做虚假广告,不搞任何形式的虚假让利等;突出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
为保证行动落到实处,江苏将加快推进药品信用分类管理,制定零售药店“黑名单”,将各地在行动中查处的有经营假劣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售药店,通过省政府“诚信江苏”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