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优先排期
优先安排执行
本报深圳讯 记者宋毅、通讯员王华兵报道: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取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执行的快捷通道等多项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并在全国法院内首次提出,对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并立即执行,以避免权利人损失的扩大。 据介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执行的快捷通道。接到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及时依法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立案。情况紧急的,当日立案。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不受立案顺序的限制,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安排执行,及时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他人正在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以避免权利人损失的扩大。据介绍,目前国内对讼诉禁令的时限没有明确,深圳市中院此次首次明确了时限为48小时。(含辛/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