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生保护动物食客被罚
此人成为我市因进食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而受罚的第一人
晶报讯(记者周维民王圣通讯员钟宇军)一名食客召朋唤友进食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结果被警方在餐桌边捉个正着。 记者昨日从森林公安分局获悉,这名食客已被警方处罚,他也成了我市首个因进食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而受罚的食客。
今年4月4日,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皇岗食街某酒楼有加工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嫌疑,于是该分局民警立即前往这家酒楼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某包间内一群人神色慌张,民警在他们进食的火锅内发现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肉块。经过调查,这些食客都是由其中一人召集来的,也是他提议吃保护动物的。警方依据相关法律对此人进行了处罚,该人也因此成为深圳吃保护动物而遭处罚的第一人。警方正在对这家酒楼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进货来源进行调查。
据记者了解,《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中规定,对食用野生动物者可处以1000元罚款,对加工、出售禁食野生动物者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自3月15日森林公安分局开展“春雷行动”以来,警方检查了各类木材市场13处,酒楼33家,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8只。行动中共立各类案件22宗,破获20宗,收缴林业行政罚款3.14万元,恢复林地3.3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