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罗友昌记者康欣报道本田宝马差点相撞,本已经被人劝开,但冲动的宝马主人小青(化名)余怒未消,竟找人将本田车砸坏,气倒是出了,但亏却大了,事后他不仅要赔偿人家9000块钱,还被灯塔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
2005年3月15日14时许,阜新市的张某驾驶一辆本田吉普车,在灯塔某银行附近停车时,与小青驾驶的一辆宝马车险些发生碰撞,二人因此发生口角,被在场的人劝开。张驾车走后,小青越想越恼火,开宝马车跟在本田车后面,并找来朋友小涛等人打算教训本田车司机。小涛等人到场后,手持铁棍和大刀向张某的吉普车砍砸,致该车严重损坏。案发后,被告人小涛、小青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9000元。
因为被告人小涛、小青故意非法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灯塔市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各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