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晨报》报道因拒绝和男友发生性关系,在辽宁盘锦打工的21岁女孩王琼从五楼坠下,造成高位截瘫。2006年1月13日,父亲在痛苦不堪的女儿要求下将其掐死。前日上午,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对老王杀女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法院当庭宣判,老王故意杀人罪成立,但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故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