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我是法医”引起强烈关注》后续
□时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我是法医,我没打算做作家
时报讯
“我是法医”博客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是温州医学院法医张志浩没有料想到的,他原本只是想“宣传法医这个职业”。 意外成为网络红人的张志浩说,他不会考虑外界的纷扰,继续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记录。
针对外界对他的博客是否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质疑,张志浩表示,他记录的只是事实本身,一切和当事人有关的信息一律隐去。“尊重当事人,不破坏当事人的平静生活,是记录的前提。”
昨天下午,记者就法医博客之事采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处长张琛时,张处长对此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丰认为,法医博客更多的是满足一些人的好奇心理,对于办案没有什么促进作用。而且,“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为了不影响案件的侦破,不能公开侦查材料;就连结案后,律师都要把案件材料上交归档,连家属都不能复印。民事案件为了不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需要经当事人同意后才能公开。”
张志浩说,他在开博客时就给自己制定了三不准:不准描述作案和破案手段的细节,不准写当地的刑事案件,不准透露具体的人名和地名。“这3条规定不仅自己要遵守,就连网友回复里面不小心提到了具体的单位、姓名,都会及时删除”。
对外界的关注,张志浩说,“我没打算做作家,我是法医,只想记录自己的亲身经历。”让人们了解法医这一职业,为同行学术探讨提供案例是他的初衷,也是他的最终目的。“我的博客给普通群众打开了了解法医这一职业的一扇门,这扇门将永远敞开。”
■博客摘选
一位令人敬佩的女子
这是我走上法医生涯没多久的一起恶性案件。每年我会接触上百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很多案件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我忘记,而这一起案件我想我会一辈子记得。不仅仅是因为作案人手段的残忍,更让我无法忘记的是受害者,一名弱女子让人敬佩的反应。
那是一个很弱小的女性,她身高不足1米55。
一个冬季的下午,下班时她的同事很清楚地记得她离开了工厂,但是她没有回到她不远的家。直到第二天早晨,一个上早班的工人在厂区围墙外面一栋几乎被拆毁的废弃小楼外发现她。这时候,她的双眼已经被剜出,气管被切开,更让人震撼的是她用自己的鲜血在地上写下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
很难评价是幸运还是不幸,她没有死。切口没有伤及颈总动脉和颈外静脉,空气还能通过切口进入肺,因此她没有窒息死亡。在送医院后医院做了气管插管,空气将从这个金属小管进出。
过了几年之后,我又因为公务的原因回过这个地方,听说她的男友和她分手了,我沉默了一会,觉得这个男人还是可以理解,因为这是一个太封闭的小区,这件事会成为几代人的谈资,我想问一下她现在还好吗?最终嘴唇努动了两下,没有问出口。(经作者同意,本文有删减,标题为编辑所加。)
■网友评论
听风
人没法选择下一秒会有什么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可以选择如何去面对。就像这位坚强的女子,在此我用1分钟的沉默和发自心底的尊敬向文中的这位女子表示我的祝福。
lolita
鉴定技术再先进,可是我们始终没有办法探究的还是人性。那些残忍的事情为什么总是会发生。希望我们都有一颗勇敢的心,客观公正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我相信你是一个优秀的法医,祝你一切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