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再插入一个网友的提问,有位网友说很喜欢你们的深度报道,比如包括最近的“定州血案”,想问你们一个问题,深度记者的素质有哪几方面?有一些采访很难,你如何突破?
刘炳路:关于深度记者的素质,我觉得有几点,第一,有敏锐的洞察力、新闻敏感性和准确的判断力。 无论是别人给你的第一手的线索,还是你从其他的媒体报道过的新闻寻找的第二落点,必须能够判断这个线索该不该做,适合不适合做深度,它的新闻点到底在哪里,意义在哪里?适不适合用深度的方式去操作,必须有这方面的判断。
第二,必须有很强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应该站在比较高的角度分析这些事情,比如采访之前从材料判断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采访的时候会碰到很多情况,采访的消息源也可能是不对称的,但这些都不能影响到最后的新闻事实,所以就要求记者必须这方面的判断和反映能力,判断出这个事情真相。
以沙尘暴做个例子,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批评内蒙古阿拉善地区一个农业项目没有环评,是北京沙尘的策源地,我和摄影到当地了解发现有差别,当地为了治理沙漠,将牧民搬迁,他们在相对地下有水的地方种地,这样既达到了“人退沙腿”的效果,新开垦的地下雨后庄稼涨的很好,并没有称为沙尘暴的策源地,而是治理了沙尘,报道刊出,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认可。
第三,要有很强的突破力。这种突破力并不是说事情发生之后不单是第一时间进入现场,还如何采访到最难采访的新闻事件当事人,包括我们做一些批评报道,还必须要采访到被批评者本人,因为这样不至于使你的新闻失实,我觉得更应该站在被批评对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想这个事情会对他产生一些什么影响,去求得他的理解,帮助他做一些分析,站在促成事情解决的角度去采访,可能更易于突破。
罗昌平:我们在这块的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举4月19日发的“第一黑帮”的稿子,这个稿子是黑社会老大的故事,开庭的当天我们发了一个消息,应该是最早报道。然后我们再做一个核心,当时我们的一个新的记者欧阳宏亮,他的第一稿就是从法庭上、从起诉书上依据两点就写成了这个稿子,我觉得很不满意。因为庭审的时间特别长,起诉书可能就几百页,有98个被告。我说你就离开法庭去当地农村去采访听听当地老百姓的话,采访他们的父母,采访他们村里的干部,包括当地的情况。
当时我们得到最终的点就是和别的媒体完全不一样,因为我们原来做开庭的案件是做的很少的。现在根据自己采访的一些情况梳理的更清楚,有一点我们绝对不能完全依据起诉书的东西,我们觉得应该有一个独立调查的过程。
刘炳路:还是用骷髅案那个案子打个比方,当时朝格图采访的时候,也去了很多其他报社的记者,开始有迹象表明头盖骨被用做工艺品,我们便朝着这个方向做了很多求证,我们在后方也作了很多的配合去求证,最终证实才发出来,但这一点还是我们最快。和事后警方的公布的消息也是一致的。
罗昌平:我到《新京报》第一天报道就做北京免农业税的事情,当初我们原来的主编就给我画那个线,横向比如说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纵向包括北京市到区再到镇再到村,至少十二个部门,如果中间断了哪一个可能就要回过头去换另外一个地方,这样一算远远不止12个部门,这样就做的很扎实。
为什么说这个事情呢,正是基于这一点,我做深圳那个女公安局长的故事,当时我听到一句话就是说她双规了,其他的等于一点消息都没有,我采访了15天,刚开始我就发现了一点线索,我查了很多她的资料,我发现一个是她把区下边的派出所改来改去,原来是9个后来改成14个,后来又改成9个,后来又增加1个,反复机构调整,我就感觉这里头好像有一些不正常。原来从14个9个的时候把那个级别又提到了副处,这样使得很多人为了争那个位置而做一些事情。
后方安排我做安惠君在机构改革,包括收财权,就是把下边派出所的财务部门去掉,在区公安分局自己就成立了一个财务中心,等于人事权和财权就收上来了。这点当时印象很深,我就从她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她利用她的权利所做的一些事情,然后向警方或者检察院跟他们求证,有的时候直接去问检察院人家就很难透露信息,但是换另外一种方式,我们在了解一些事情的基础上再向政法机关求证是还是不是,他很有可能告诉我们。
我当时为了拿到安惠君的个人履历,按了很笨的方式,就是查深圳的特区报,因为安惠君原来就特别喜欢在深圳特区报的头版和二版发一系报道,大概从九十年代发到现在,基本上发了很多细节,比如她原来是政委,后来是公安局局长。我开始在搜集资料了,记得从2000年到2004年的查不到,就只能查报纸。
刘炳路:去年4月份我和吴学军去做佘祥林案,当时我们去的时候,佘祥林的弟弟还有他的父亲、母亲的情况,别的媒体很容易就采访到了,也一下子报道出来了,相对来说,留给我们的空间只有佘祥林前妻的故事和案件本身如何形成冤案,这两点没有任何媒体做。很多媒体都说是突破不了的,对我们来说我们就很想知道为什么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11年前突然消失了,去了哪里,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回来的,包括佘祥林这个案子本身,因为事实证明他并没有杀人,那为什么他被判了刑,其中的过程很复杂,我们很想知道这个过程。
对很多媒体来说根本采访不到,第一佘祥林的前妻不愿意说话,第二,案件本身要采访法院和检查院,就觉得突破不了。我当时就想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接受我们采访,因为张在玉的哥哥他们一再的上访要求判佘祥林死刑,现在他的妹妹回来了,怕自己受牵样。我大半夜的就赶到村里,漆黑一片,就在他们门外敲门,不开门后来我就喊,喊着把我的想法说给他们听,一个多小时后他就开门了。后来他带着我们去到荆们见他的妹妹。张在玉也是同样的顾虑,她说你们采访了我走了可以拿稿费我能得到什么?我说我可以帮助你解决法律疑问,我给你律师的电话你可以咨询他们,从这个角度取得她的信任,后来她就跟我们介绍了她出走的整个过程,包括回来的过程,我们才有了两个版面的对话。而且也确实排除了她们的疑虑,给他们找了律师。
就案件本身而言,我们也是从一个积极的角度去跟那些法官打交道,去跟检察院、政法委解释,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说给你曝光这么一个案子,因为以前是疑罪从轻,现在是疑罪从无,这里面有一个司法观念的转变,从这个角度这样一个案子可能成为一个范本了,我们又去跟律师做一些工作。所以到最后我们看到了案件全部的卷宗,最后就梳理成一个非常详细的“案件有罪推定全记录”的报道。
最后我总结一点,我们做什么东西要站在对方想事情,这样可能易突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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